长治地区合同纠纷律师大概多少钱-经济合同纠纷咨询

发布时间:2023-02-15 02:52:50 来源:公司

合同是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对于合同的保护除了《合同法》,还有关于《合同法》一些司法解释,誉远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所规定的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的特点,就是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很多时候,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的技术、技巧要求较高,且对双方的经营、财产安全都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合同效力、履约能力,及陷阱条款的识别能力上,都对签约者了很高的要求。而合同纠纷律师因为其专业,能很好地预防各类纠纷,准确判断纠纷中双方的责任,防止风险,并妥善解决纠纷。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制度。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实践中,合同的当事人为避免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种种不可预期的风险,往往要求在合同中写入免责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免除或限制未来责任。特别是在附和缔约的情况下,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往往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中写入免除和限制自身责任的免责条款,而基于附和缔约“要么接受,要么走开”的特点,相对方往往毫无选择的余地。一旦风险发生,相对方的损失会因免责条款的存在而无法得到救济。因此,如何认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具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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